塞舌尔 - 即将开展的监管活动
- VISS

-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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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记录
提醒:请提交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会计记录(包括相关文件)。
所有实体均须根据《2021年国际商业公司法(修订版)——会计记录》的规定,保存其会计记录(包括相关文件)和“财务摘要”。
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谨此提醒所有国际商业公司(“IBC”)、基金会、有限合伙企业和信托机构注意,根据2021年8月6日颁布的相关修订法规(“2021年修订案”),企业在保存会计记录方面需履行的新的合规义务。
会计记录(包括相关文件)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a) 银行对账单
b) 收据
c) 发票
d) 凭证
e) 产权文件
f) 合同和协议
g) 分类账
h) 任何其他支持交易的文件
请注意,上述期间的会计记录(包括相关文件)的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财务摘要
根据新的会计记录保存要求,所有公司(“非大型控股公司”除外)必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财务摘要”。
大型公司、非大型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定义:
大型公司是指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塞舌尔卢比的公司。
非大型公司是指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塞舌尔卢比的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自身没有贸易或业务运营,但持有其他公司或资产权益的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摘要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
“财务摘要”并非“财务报表”。顾名思义,它只是公司在财政年度末的财务概览。
若公司已提交年度财务报表,且其内容涵盖“财务摘要”所要求的信息,则该年度可免于单独提交“财务摘要”。
请确保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会计记录(包括相关文件)和财务摘要(如适用)。
为此,我们借此机会提醒您,2024 年下半年(即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会计记录应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提交。如您仍有任何未提交的会计记录,我们建议您及时提交,以避免潜在的处罚。
处罚
请注意,不遵守上述规定并按时提交会计记录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额罚款(从 2,000.00 美元到 10,000.00 美元不等)。
具体罚款金额将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逐案处理。
通用报告准则 (CRS) 调查:
塞舌尔税务委员会 (SRC) 已启动全面的合规活动,以确保所有金融机构严格遵守经合组织 (OECD) 自动信息交换 (AEOI) 框架下的《2015 年通用报告准则 (CRS) 条例》。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需要确定塞舌尔申报金融机构的数量。SRC 正在进行一项调查,此项工作对于确保遵守AEOI框架至关重要。
如您的实体符合金融机构的资格,请立即通知我们,以便我们相应地更新记录。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协助,请随时通过 Contact@viss.com.hk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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