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会计记录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 VISS

-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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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巴拿马开展业务、或仅在巴拿马境内或境外持有资产的巴拿马法人实体及私人利益基金会,必须最迟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前向其注册代理人(Resident Agent) 提交其会计记录及保管表(Accounting Records and Custody Form)。
所需相关文件
根据实体的具体情况,以下其中一项可能适用:
宣誓声明(Sworn Affidavit) – 仅在以下情况下适用:
该实体 仅作为控股公司运作;
未在巴拿马境内或来源于巴拿马的收入产生应税收入;
所有最终受益人均为巴拿马公民。
点击此处下载 宣誓声明表格(Sworn Affidavit Form)
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Financial Statement / Financial Situation Report) – 在以下情况下必须提交:
实体 在巴拿马境外产生收入;或
实体 仅作为控股公司运作,但其最终受益人为外国人士。
点击此处下载 财务状况报告表格 (Financial Situation Report Form)
无经营证明(Certification of Non-Operation) – 适用于以下情况:
实体未开展任何活动;
未产生任何收入;
在巴拿马境内或境外均未持有资产。
会计记录保管表(Accounting Records Custody Form) – 如此前尚未提交,则还必须填写并向我们提供 会计记录保管表:
不合规的后果
未遵守上述要求可能导致:
罚款金额从 5,000 美元至 1,000,000 美元不等
公司权利被暂停
无法在公共登记处登记文件或取得证书
注册代理人必须向有关当局报告该不合规情况
如需进一步协助或提交相关文件,请联系您的 客户经理 (Account Manager),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viss.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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