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伯利兹 - 年度义务

作家相片: VISS
VISS
2025年3月6日
讀畢需時 1 分鐘

您可能还记得,伯利兹最近的变化要求法人实体遵守年度义务,包括:


1. 提交经济实质声明;

2. 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


上述两项程序都必须由相应的注册代理人执行。我们想提醒您上述每项义务的适用截止日期,如下所示:


1. 提交经济实质声明的截止日期:

提交经济实质声明的截止日期

2. 年度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

所有公司必须在次年的头三个月内报告其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收入。因此,年度纳税申报必须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提交。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其他帮助,请随时通过 Contact@viss.com.hk 与我们联系。

logo placement 2024 v8 usage op_V. I. Services & Solutions Limited horizontal red.png

VISS 于 2012 年在香港成立,为活跃于国际市场的客户提供公司及跨境架构解决方案。

我们通过遍布全球的专业合作伙伴网络,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供切实可靠的支持。

联系我们 

香港九龙尖沙嘴科学馆道1号康宏广场南座8楼803室 

邮件:contact@viss.com.hk

电话:+852 3104 1914   +852 3104 1915

 

​

​

​

网站

如有任何查询,请填写以下联系表格:

感謝您的提交!

  • LinkedIn
  • Instagram
  • Wechat QR Code

© 2026 VI Services & Solutions Limited。版权所有。

bottom of page